近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将租赁业放在发展的突出位置,大力推动政策制度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租赁公司和租赁业务创新发展,形成了租赁业聚集区和创新基地,成为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的新名片。天津为推进租赁业发展,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陈宇主持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
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破解行业发展瓶颈
2011年,国务院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鼓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租赁业务先行先试。2015年,国务院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本市租赁业政策制度创新,形成与国际接轨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为本市租赁业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税总局、海关总署和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措施,从机构和业务监管、税收、外汇管理、跨境投融资、司法保障等方面支持本市租赁业改革创新。
人民银行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将融资租赁作为重点,在跨境投融资和资金运营管理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资本金意愿结汇、外债意愿结汇、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收取外币租金、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创新政策陆续在自贸试验区落地实施。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在保税区设立单机单船项目公司(SPV),这对于隔离母公司经营风险,降低税收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支持本市在自贸试验区内自主审批设立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保理业务。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行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准予本市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极大促进了出口租赁业务发展。海关总署支持本市开展保税租赁业务试点,对租赁资产试行“入区退税、进区保税”政策,并率先在本市开展租赁物异地委托监管。国家税务总局也批准在本市实行融资租赁增值税抵扣政策。
着力完善地方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配套保障机制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促进我市租赁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本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租赁公司设立、租赁合同权属登记、物权保护、多渠道融资、市场培育、业务创新、财税优惠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等方面明确了支持租赁业发展的政策制度。有关部门相继制定配套措施,形成了支持租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市高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融资租赁物权属争议案件指导意见(试行)》。市金融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融资租赁登记和查询工作的通知》,在天津市范围内率先确立租赁登记对抗制度,有效避免租赁物权属纠纷。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给予租赁机构设立奖励、营业税所得税减免、办公用房补贴、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补贴等财税支持。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出台配套措施,解决了融资租赁增值税差额纳税、售后回租契税免除和增值税开票、增值税超额返还等问题。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外汇管理、借用外债资金和跨境租赁资产应收账款保理等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
全面优化租赁业发展环境,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本市建立了由分管市领导召集,13个单位组成的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支持租赁业发展合力。市政府开展“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工作,通过财政支持和信息服务等手段支持企业更新装备技术。对金融租赁公司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支持融资租赁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积极争取海关支持,实施了跨境跨关区海关异地委托监管模式,节省了租赁公司的通关时间和物流成本。成立融资租赁研究机构,在高校设立融资租赁专业,开展租赁职业教育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连续成功举办五届中国金融租赁年会,搭建了业界重要的交流沟通平台,扩大了本市融资租赁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设立多支租赁产业基金,为行业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引进了租赁资产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行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初步建立了涵盖租赁公司注册落户、税费缴纳、报关报检、外汇管理、资产处置、信息咨询和融资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为不同发展阶段租赁公司提供“专家+管家”的一站式服务,促进了本市租赁机构快速聚集。
租赁机构集中集聚,产品服务创新发展
在各方面的支持下,本市租赁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租赁业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截至3月底,全市总部型法人租赁公司达到773家,比去年同期增加460家,其中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9家,商务部监管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18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746家。注册资本达到323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21亿元。租赁公司总资产超过77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00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飞机、国际航运船舶和海工平台租赁业务分别占全国的90%、80%和100%。工银金融租赁、民生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渤海租赁等一批行业龙头租赁企业在我市发展壮大。华运金融租赁作为全国首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中铁建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大型制造业央企背景的金融租赁公司,均先后落户我市。我市率先开展了SPV租赁、保税租赁、跨境租赁、离岸租赁、转口租赁、联合租赁、基础设施租赁、批量中小企业租赁、租赁资产交易等数十种创新业务模式,大部分已向全国推广。我市租赁业机构实力、业务规模和创新成果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对全国租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2015年底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以租赁为重点开展金融创新。
有力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目前,我市租赁业已经形成了以航空、航运、海洋工程为特色,汽车、能源设施、轨道交通、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医疗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全面发展的格局,为制造型厂商、服务业企业、政府融资平台、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主体提供了多元化、差异化服务,打通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成为仅次于传统信贷和资本市场的重要融资渠道,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工银租赁利用保税区政策,通过SPV公司开展飞机保税租赁业务,打破了外国租赁公司对我国航空租赁市场垄断;开展服务中小企业的“租易通”业务,通过与银行和制造商合作,降低中小企业获取设备门槛,累计投放设备融资超100亿元。兴业租赁开发了绿色公交、污水处理、集中供热、清洁能源、固体废物五大类核心绿色租赁产品,在绿色租赁领域投放超过500亿元。渤海租赁注册资本增至150亿元人民币,成为全国注册资本排名第一的租赁企业,开展的36亿元空客总装线厂房融资项目成为通过租赁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成功案例。
2016年3月以来,我市又开展了“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工作,将其列为全市“促惠上”活动之一,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的实施方案》和配套管理办法,重点支持我市发展前景好、技术水平高、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和科研院所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研发生产和检验检测设备,提升企业智能化制造水平。市财政筹集30亿元资金,给予企业融资租赁综合费率中五个百分点补贴,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1000家左右企业技术装备改造,预计拉动投资超过600亿元,将大幅提高我市企业研发制造水平。这是我市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高先进制造研发水平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扶持战略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降低中小微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门槛,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带动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租赁业和实体经济双赢发展。短短四个月内,我市发掘的符合条件的设备升级项目672项,意向总投资达603亿元,融资需求达219亿元。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指明了行业发展目标和主要支持措施。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管理政策的不断完善为租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租赁业作为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与实体经济结合最为紧密的新型金融业态,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拉动社会需求、完善金融市场、促进中国制造“走出去”和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引进来”等方面将大有可为。
下一步,我市将依托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优势,进一步提升租赁业发展环境、规模实力、发展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推动租赁业取得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