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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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一带一路” 推进融资租赁产业国际化发展

  融资租赁属于天生全球化产业,国际化是其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新阶段高起点我国融资租赁产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的情况下,“一带一路”建设为融资租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多重契机。
  
  国际化是融资租赁发展的必由之路
  
  纵观全球产业发展史,1952年,世界上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在美国成立,揭开了现代融资租赁业的序幕;上世纪60年代以来,迅速进入日本、西欧等,并逐步向更广泛的国家和地区扩展,如今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已成为全球范围内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渠道和企业进行设备投资与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
  
  融资租赁属于天生国际性和全球化产业。从当前发展态势看,我国融资租赁产业已由早期兼具贸易和融资的输入性产业发展成为多元化发展的双向开放性产业,不仅从国外引进设备,也为全球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不仅在国内外积极与外资巨头合作,共同开展业务,也积极赴海外上市、尝试多渠道引进国外低成本资金,进行大规模海外并购,等等。
  
  历史经验和现实进展表明,走国际化道路,在全球范围内获取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是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融资租赁产业的共同发展历程和宝贵经验,体现了融资租赁产业的一般发展规律。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分别针对非银行系租赁企业和银行系租赁企业出台两个《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积极推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发展跨境租赁,是对这一客观发展规律的有效运用。
  
  我国融资租赁产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
  
  我国融资租赁产业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几经沉浮,经过最新一轮快速扩张,已初步形成银行系金融租赁为主导、大型制造商与专业服务商共存的多元化主体合作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截至2016年上半年,包括金融租赁、外资融资租赁和内资融资租赁三类企业在内,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5708家,注册资金约合19721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46800亿元人民币,成为国内继信贷、证券、信托之后的第四大融资工具,产业规模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位。
  
  另一方面,在快速扩张的同时,我国融资租赁产业在投资渗透率、GDP贡献率、多元化融资能力、专业化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等关键方面仍与美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存在显着差距,人才供给、法律、税收、监管等产业生态环境也有待进一步改善。
  
  如何在新阶段高起点避免因噎废食,进一步优化制度环境,继续做大做强融资租赁产业,使之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体经济转型提供强大支持,值得产业界和政策界认真研究。
  
  “一带一路”建设为融资租赁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多重契机
  
  由我国主导、发起,全球数十个国家和经济体共同参与的“一带一路”倡议,从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起步,涵盖交通运输、能源资源开发合作、产业投资、贸易往来、电子通讯及文化旅游等全方位国际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已成为我国新时期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和推动新一轮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有生力量,为我国跨境租赁产业发展转型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和宝贵历史机遇。
  
  一是“一带一路”建设在沿线各国催生了一轮大规模港口、机场、铁路、核电、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新浪潮,为我国融资租赁产业加快国际化布局特别是参与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机遇。据相关国际机构预测,2010-2020年间,仅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就达8万亿美元,其中,中国、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8国占到71.3%。由于这类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有较强外部性,特别是跨国项目还必然涉及政治外交等非经济因素,运营管理高度复杂,同时面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风险,难以采用传统融资方式解决巨大投资缺口,急需得到大量长期资本的有力支持,例如中巴经济走廊的重点项目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的建设和运营就涉及大量各种形式的租赁项目。事实上,即使不少发达国家也面临大量基础设施老化又因经济持续低迷和政府高赤字率资金匮乏的窘况,选择优先考虑与有融资能力的企业合作,例如英国新首相特蕾莎·梅上台后先是推迟最终又通过了中广核参与新建欣克利角核电站等核电项目的建设方案,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国可以提供高达三分之一的融资。
  
  二是“一带一路”建设为我国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产能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有利于促进中国租赁、中国制造与中国服务“走出去”形成协同效应。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后期,大量制造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沿线国家,境外经贸合作区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有效平台,已成为促进中国和东道国经贸合作的载体,这些建设项目大都有中资企业参与甚至发挥主导作用。中国承包企业在发挥传统承包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技术、资金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包括“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在内的多元化合作机制,为租赁企业的广泛深度参与提供了大量机会。
  
  以此为契机,我国融资租赁企业与承包企业、工程机械企业、制造企业密切配合,已共同开创出租赁企业与厂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在海外市场有效互动、协同发展的“中国租赁+中国制造+中国服务”新模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国际化运营经验。此外,随着我国与东盟全面合作加深,与文化旅游相关的建设项目方兴未艾,也为融资租赁业发展提供了大量市场机会。
  
  三是通过加强与发达国家高水平融资租赁企业或行业巨头的密切合作,有利于促进我国租赁企业向业务高端化方向发展,提升国际竞争能力。与我国尚处于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初级阶段相比,西方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产业大多已进入更加成熟的阶段,在专业化和国际化运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通过与沿线发达国家的优势企业合作,有利于拓宽我国融资租赁企业在高端市场的业务范围,提升专业化和国际化运营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通过加强与沿线融资租赁产业发达的国家融资合作,有利于拓宽境外低成本资金利用渠道,缓解资本压力。我国租赁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短期资本,来源单一、高成本和期限错配是制约我国融资租赁产业在高起点新阶段加快发展的重要桎梏。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国内多元化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安全有效利用国际市场低成本资金、构建多层次租赁资本市场体系是解决资金约束的重要途径之一。基于此,《融资租赁指导意见》对于科学合理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发展融资租赁产业做出明确部署,提出“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外债试行登记制管理,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利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支持跨境融资租赁项目”;《金融租赁指导意见》也提到,“适度放开外债额度管理要求,简化外债资金审批程序。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给予金融租赁公司跨境人民币融资额度”。
  
  由于目前尚不具备大规模放开资本市场的基础条件,与有合作意愿、资金相对丰裕、金融市场发达、融资租赁经验丰富的“一带一路”国家加强融资合作,成为扩大融资租赁业资金来源渠道的前沿阵地和试验高地,对于缓解我国融资租赁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我国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先行先试,例如,民生金融租赁积极发展“两头在外”的国际化发展模式,采用境外融资和发债的方式为境外客户提供服务。有条件的中小租赁企业也开始逐步学习使用国外低成本资金,如苏州园区区内融资租赁企业通过与新加坡银行合作,启动人民币跨境借款业务,显着降低了资金成本。
  
  从趋势看,人民币加入SDR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租赁产业境外资金利用的渠道和方式,未来若能逐步落实两个《指导意见》,将有越来越多租赁企业有机会规模化常态化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从而大大缓解产业发展面临的资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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