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搜索:

融资租赁再遇阻:新三板暂不受理融资租赁企业挂牌申请

    在证监会暂停小贷、P2P等类金融机构新三板挂牌及融资半年后,全国股转系统于5月27日发布《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小贷、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企业暂不受理新的挂牌申请,已受理企业终止审查。
 
    证监会暂停小贷、P2P等类金融机构新三板挂牌及融资半年后,全国股转系统于5月27日发布《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新三版将暂停受理类金融企业的挂牌申请。
 
    《通知》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以下统称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大多处于新兴阶段,所属细分行业发展尚不成熟,监管政策尚待进一步明确与统一,面临的监管形势错综复杂,行业风险突出。
 
    《通知》表示,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股转系统暂不受理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申请。对申请挂牌公司虽不属于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但其持有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股权比例20%以上(含20%)或为第一大股东的,也暂不受理,对已受理的,予以终止审查。
 
    此外,股转系统还要求,主办券商要严格按照金融类企业挂牌准入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严格把关,严禁推荐不符合新准入标准的金融类企业挂牌。如发现主办券商推荐不符合通知要求的金融类企业挂牌,全国股转公司将严肃处理,相应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予以公示。
 
    据易三板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股转系统67家类金融企业已经提交挂牌资料在排队等待登陆新三板,其中融资租赁公司有6家。
 
排队新三板融资租赁企业一览:
 
 
    除了暂停类金融企业挂牌以外,对于已经在新三板挂牌的类金融企业,股转系统也明确规定,此类企业不得采用做市转让方式,但本方案发布前已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除外。已挂牌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应当披露季度报告,合法合规经营、监管指标、主要财务数据,风险因素及其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的披露口径,与申请挂牌准入的披露口径保持一致。
 
已在新三板挂牌融资租赁公司一览:
 
 
    不属于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公司,其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参股或控股其它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

Copyright@2010版权所有:融资租赁名家讲堂-李鑫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202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