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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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融资租赁补助金3月23日开始申报啦!

  记者从市经信局了解到,2016年度融资租赁补助资金即将开放申报,只要在我市辖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都可以申请最高300万元的补助资金。本次申请报送时间为3月23日—25日。
  
  本次资金支持方式有两种。其中,融资租赁公司购入设备并被我市民营、中小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另一种支持方式为,融资租赁公司购入我市地产设备开展业务的,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6‰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具体申请方式可登录厦门中小在线网站公告通知中查看。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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