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非法集资大案要案依法打击,稳妥处置。
国务院指出,要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要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建立问责制度;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并有扩散蔓延趋势。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惩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加强风险监控。
《意见》指出,要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规范民间融资市场主体,拓宽合法融资渠道。尽快出台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深入研究规范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政策措施,及时出台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