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底,扬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扬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设备的动产抵押登记,成功帮助企业融资2.44亿元。这是我市首笔融资租赁抵押登记。
用于此次抵押登记的设备此前由扬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2.44亿元的价格卖给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并向其返租。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合约到期后设备仍属扬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该登记件的抵押权人与最终所有权人是同一人,较为特殊,为全市首例,我市工商与市管部门主动与上级业务部门请示汇报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完成登记手续。此举用足、用活动产抵押政策,既盘活了企业资产,又满足了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开启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