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1月20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鑫桥租赁2015年第一期租赁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鑫桥租赁2015年第一期租赁债权”)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鑫桥租赁2015年第一期租赁债权”的转让业务。
二、“鑫桥租赁2015年第一期租赁债权”设立日期为2015年11月2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鑫桥01”,证券代码为“116033”,到期日为2016年12月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鑫桥02”,证券代码为“116034”,到期日为2017年12月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鑫桥03”,证券代码为“116035”,到期日为2018年12月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鑫桥04”,证券代码为“116036”,到期日为2019年12月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鑫桥05”,证券代码为“116037”,到期日为2020年12月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鑫桥06”,证券代码为“116038”,到期日为2021年12月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鑫桥07”,证券代码为“116039”,到期日为2022年12月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鑫桥08”,证券代码为“116040”,到期日为2023年12月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分期定额还本。
三、“鑫桥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鑫桥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鑫桥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鑫桥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鑫桥0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鑫桥06”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鑫桥07”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鑫桥08”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鑫桥租赁2015年第一期租赁债权”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鑫桥租赁2015年第一期租赁债权”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