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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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监管局批复皖江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

  皖江金融租赁公司:
  
  《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请示》(皖金租字〔2015〕1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的金融债券。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
  
  三、你公司要合理把握发行节奏,扎实做好兑付保障,定期报告工作进展,确保发债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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