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远东宏信(03360)宣布,集团与中车四方及中化招标订立新融资租赁合同及新补充协议,据此,集团将出租设备予中车四方,为期37个月,而中化招标须于中车四方完成履行其于新租赁合同下全部义务时回购设备。中车四方于整个租期支付的租金合计为8767.2万人民币(下同),并会向集团支付一笔一次性费用693.78万元。中化招标须以1958.44万人民币回购设备。租赁成本,即为设备的购买价为9792.2万元。预期于完成回购后,集团将实现净收益约1627.22万元,相等于原购买价与回购价及合同租赁收入总和之间的差额。中化集团公司为公司的主要股东,中化招标为中化集团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