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面市,汽车租赁业务员作为新增工种被列入原有的租赁业务员职业中。早在2007年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即向有关管部门提交《新职业建议书》和《职业标准》,历经8载终见成效。不过有所不同:一是汽车租赁不算新职业而是已有职业下的新工种;二是因汽车租赁的行业分类困扰,没有颁布职业标准,在行业分类上仍属于商业服务系统而不是交通运输系统。
也是这个月,教育部印发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将原来制造类的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营销与维修、汽车服务与管理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汽车定损与评估4个专业划入市场营销类,合并为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该专业的主要应对职业类别包括租赁业务人员。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仍然存在,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何时实施尚不清楚。
2014年教育部调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规程,正式将汽车租赁列为该专业就业方向,2015年3月经教育部审定的汽车租赁课程教材《汽车租赁业务与管理》(“十二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出版。2015年10月“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启动,该项目由教育部、财政部主持,目标是建设覆盖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20门课程,视频、音频、游戏、动画等非文本的资源数量要占50%以上的视听资料库,服务于全国300多所高职院校和汽车企业员工培训,有关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根据要求汽车租赁课程教学资源库的工作已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