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为天津自贸区发展融资租赁业提供重点支持。
1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地方金融改革是议题之一。天津、广东、福建三大自贸区获得发展方向指导,其中,天津自贸区将以融资租赁为重点。
会议称,支持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别以以深化粤港澳合作、发展融资租赁、推进两岸金融合作为重点,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投融资等方面开展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会议认为,坚持突出特色、重点推进,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可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累经验,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天津自贸区于2015年4月21日正式挂牌,涵盖天津港、天津机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三个片区。根据《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天津港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其下辖的东疆保税港区目前已被确立为唯一的国家级租赁试点区。
据天津市金融局透露的消息,目前注册在天津的融资租赁公司占全国规模的1/3,业务量占全国的1/4;到2018年末,天津市租赁资产将力争突破1万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力争突破7000亿元,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力争突破3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