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近期发布《南沙新区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19日前,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反映意见和建议。根据《实施意见》,南沙将在多个方面加大对融资租赁产业的发展。对企业来讲,以下这几大优惠政策亮点不得不看啊~~!小南带你提前了解。
1政策扶持有补贴!
根据《实施意见》,按照注册资本规模分为两类。一类是注册资本规模达到2亿元人民币(或等额货币)以上的融资租赁企业(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将视同入区的总部型企业,将享受总部经济政策扶持。另一类是未认定为总部型企业的融资租赁企业,或者未享受总部经济政策的融资租赁企业,包括特殊目的公司(SPV)等,南沙将给予7大方面的补贴。其中,对开展飞机租赁、船舶租赁的单机(船)类项目子公司,将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补贴。
2六大措施优化融资租赁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租赁企业在南沙新区的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列出了6条具体措施,包括:及时受理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的申请,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南沙保税港区设立租赁项目子公司(SPV)不设最低资本金限制;推进设立南沙新区融资租赁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推动大型租赁企业联合打造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建设融资租赁产业集聚服务平台;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参与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采购。
3每年评选 获评项目可获最高100万奖励
该意见明确了对区内融资租赁产业集聚服务平台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获评优秀的服务平台项目可获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同时,支持区财政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采购等专项资金,用租赁方式增加公共服务部门的设施设备装备,在污水处理、热力、发电、垃圾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轨道等领域引入融资租赁企业。
4成功上市可获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南沙要在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企业境内外上市、发债、境外贷款、资产证券化,简化融资租赁公司外债管理审批流程,融资租赁公司开发新产品,加快融资租赁中介服务发展,支持推动租赁企业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其中,对注册在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成功上市的,当年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
(ps:是不是很给力??)
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17年底,南沙新区将形成千亿级的融资租赁产业集聚区,培育3-5家以上注册资本超过30亿元的融资租赁龙头企业,设立200家以上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融资租赁集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