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下发《关于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试点,由此,东疆成为全国唯一获批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的试点区域。
为确保试点政策顺利批复,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认真做好前期工作,深入政府部门、租赁公司和银行开展多方调研,多次与外汇局总局沟通请示,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最终确定试点方案。该试点政策的批复对天津租赁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在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租赁领域,经营性租赁业务以外币计价结算并收取外币租金,有效解决租赁企业币种错配问题,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同时,该试点政策批复对天津自贸区率先推进租赁业金融制度创新,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租赁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