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前海德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签署相关设备的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融资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期向前海德创租赁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格购回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