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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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5年融资租赁补助资金开始申报啦!

厦门的融资租赁公司看过来,2015年融资租赁补助资金开始申报啦,单家单笔业务最高可补30万元。
 
记者从厦门市经信局企业处获悉,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厦门市财政局日前发布了关于申报2015年度融资租赁补助资金的通知,资金的申报对象为在厦门市辖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该项资金分两种方式对融资租赁企业进行补助,2015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融资租赁公司购入设备并被厦门民营、中小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另外,融资租赁公司购入厦门地产设备开展业务的,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6%。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于8月12日-14日之间至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9号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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