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青岛港与公司控股股东QDP的全资附属青岛港国际发展于昨日(12日)订立合资合同,据此,公司及青岛港国际发展同意分别出资750万美元和250万美元以成立青岛港融资租赁,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双方将以现金出资。
待青岛港融资租赁成立后,公司及青岛港国际发展将分别持有其75%和25%的股权。青岛港融资租赁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及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谘询、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帐款、接受租赁保证金、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以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