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和《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对金融租赁公司具有约束力,各家金融租赁公司在自己的主营业务中应遵循本指南。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把金融租赁定位为大租赁的概念,即可经营融资性租赁,又可经营经营性租赁,其服务范围非常广泛,租赁公司有充分的活动余地。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详见三个文件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商建发 2004 年 560号文,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百度即有,不黏贴了。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