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商务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于2014年9月4日在商务部召开了融资租赁行业座谈会。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巡视员张蜀东、处长林健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应邀参加会议的有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浙江省租赁行业协会、福建省租赁行业协会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的还有京津沪租赁行业协会各自邀请的一家内资融租赁公司和一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负责人。
与会代表主要围绕着①当前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政策障碍;②为更好地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需要相关部门出台哪些政策措施这两个议题展开发言讨论。代表们意见比较集中的具体问题有:①承租人信用资料查询难问题;②租赁物的登记问题;③售后回租模式中,自然人不能开具租赁物的销售发票,使得出租人税前不能抵扣问题;④融资租赁公司的印花税税率问题;⑤租赁物的认定问题等。
我会会长张巨光发言的主要有5方面的内容:①给融资租赁业以“金融保险服务业”的行业定位;②融资市场多元化;③产业分工规范化;④退出机制健全化;⑤跨境租赁充分化。发言中张巨光还指出了,目前融资租赁行业的企业利润大幅度下滑、企业的纳税额更大幅度增加的营改增后遗症问题;受经济周期影响,企业逾期租金呈3倍以上巨幅增长问题;售后回租业务占全部融资租赁业务接近80%比例,融资租赁的合同结构严重比例失调的问题。张巨光同时指出,这些问题预示着融资租赁行业的系统性风险正在增大,需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并拿出化解措施,以便行业健康发展。
最后,张蜀东副巡视员对大家的发言和建议表示感谢,并强调商务部会对大家发言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并拿出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