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米克(002162)8月21日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斯米克全资子公司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于近日与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江西斯米克以拥有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0,297万元的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鄱阳湖租赁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共12期。
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与租赁公司(仅限于非关联企业)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采用自有设备售后回租的模式进行融资租赁,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本次江西斯米克向鄱阳湖租赁申请融资租赁在上述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