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收到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开业批复,批准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同时批准其可经营十项本外币业务。
根据批复,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0%,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0%。开业后,财务公司可经营以下十项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和从事同业拆借。
据了解,晨鸣纸业财务公司于2013年11月获中国银监会批筹,是全国造纸行业第一家拥有财务公司的企业。财务公司的开业,将改变资金分散在母公司及各成员单位而无法实现资金调配的局面,最终实现集团内各成员单位间资金的集中管理。不仅如此,财务公司还可以增加融资渠道,利用公司内部的短期及长期资金聚集来培育公司内部的资本市场,利用资金拆借、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发行金融债券等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扩大公司外部的融资渠道,从而满足公司多层次的资金需求;同时,由于财务公司贷款对象为成员单位,对其经营和资信状况比较熟悉,能有效地弥补银行审贷手续繁琐、耗时长,融资效率低的不足。
按规定,财务公司具有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其所属的晨鸣纸业的融资租赁公司也已经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