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缓解公司资金短缺,突破银行贷款限制、保障生产资金需求,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现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一、关于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赁公司或信托公司)对承租人所自主选定的租赁物件(一般是动产设备),进行以融资为目的的购买,然后将购买物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的交易行为。租赁期满时租赁物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二、公司融资租赁方案
(一)租赁产品及出租人
公司通过在法律上转让南山风电一期发电设备的所有权并回租,达到盘活存量资产,换取当期现金流入的目的。
① 出 售 自 有 设 备
华 银 电 力
大 唐 融
取 得 资 金 资 租 赁
② 租 回 原 有 设 备 , 有 限 公司
支 付 租 金
(二)租赁金额、时间及相关费率等
1.租赁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至 2014 年 2 月底,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31490.66 万元;经评估后,该固定资产净值为 30227.98 万元)。
2.租赁期限:10 年。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等额支付。放款日为起租日,每间隔3 个月支付一笔租金。
4.租赁利率:按 2012 年 7 月 6 日调整后的人民银行 5 年以上最新贷款利率(随央行贷款利率变动而变动)上浮 10%,即6.55%×1.10=7.205%。今后在国家调整利率时,在调整日的第二个租金支付期同步调整租赁利率。
5.租赁手续费:租赁金额的 1%,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6.税费: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进行进项税抵扣。
(三)租赁实际年费率与同期贷款利率比较
按照平均资金占用测算,及增值税抵扣后租赁实际年费率为6.3535%,低于 5 年以上最新贷款利率 3%。
三、融资租赁方案特点
1.实际费率适中,融资成本合理。
2.资金用途灵活,除股市等风险投资外,可用于企业生产周转和发展资本金所需。
3.操作简单,不需评估等复杂流程。
四、公司融资租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1.国家紧缩信贷,贷款规模减少,融资环境严峻。
2.公司目前累计亏损,信用等级下降,授信额度减少,融资困难,生产周转流动资金异常紧张。
3.公司发展步伐加快,在巨额亏损情况下,项目资本金来源短缺。
由于以上原因,在目前不具备直接融资条件,且银行贷款严重受限的情况下,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工具并举融资。
(二)可行性
公司具备融资租赁条件的设备和资信,融资租赁方案可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董事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及对其金额的预测,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人应当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方将回避对本事项的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