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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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营改增新政策已经出台,回租本金不开票

       业内消息,2013年12月13日,今天举行的融资租赁行业年会上,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处长透露,旨在解决租赁行业营改增回租问题的文件即将于今明两天发布,编号106文件。回租业务本金部分明确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届时请各位关注附件2和附件3。《融资租赁增值税新政》增值税抵扣项包括银行利息、发债利息、车辆购置税。。。不含关税和消费税。新政适用于8月1日起的业务,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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