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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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公司多元化融资新通道

 

       资产证券化是美日等国家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主渠道之一。国内租赁公司实际操作中,租赁资产证券化面临着审批时间长、融资主体和资产质量要求高、融资不能出表等问题,还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因此,对于一般租赁公司而言,租赁资产证券化更象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蛋糕。近日,深交所为广发证券(000776,股吧)设立的“广发证恒进1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转让服务,规模5.33亿元,成为首支登陆深交所的融资租赁类创新集合产品;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首单私募资产证券化项目完成签约和资金导入,其中优先级二年期产品发行规模为5.9亿元。这让长期以来受资金制约的融资租赁公司看到了多元化融资的希望。

  多元化融资新通道

  资金是融资租赁公司的生命线。对租赁公司来说,通过自身资质和项目,吸引充足的资金参与项目,发挥最大的杠杆撬动作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由于有母行(母公司)支持和金融牌照,融资相对容易;而商务部管辖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来提供业务,很难达到10倍的资本杠杆。畅通的资金渠道,多元化的融资方式,较低的融资成本是租赁公司寻求发展必然面对的问题,而租赁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破解这一问题。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租赁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租金)为支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并将租赁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的过程。整个资产证券化基本过程可描述如下,由融资租赁公司将预期可获取的稳定的现金收入的租赁资产,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资产池”,以预期的租金收入为保证,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张信阳博士告诉记者,2006年、2011年,远东租赁曾经发行过资产证券化产品,在资本市场得到了好评。

  融资租赁公司的租金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标的物之一,风险相对较小,对应着长期稳定的应收租金。监管层对租赁资产证券化也是支持态度。银监会表态支持信贷资产证券化,受益者也包括金融租赁管理的公司;而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近日表示,深交所处于论证和沟通环节的项目有26个,其中就包括了以融资租赁为基础资产的资产包。

  诸多瓶颈待突破

  目前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主要交易市场有银行间市场的“资产支持票据(ABN)”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资产支持证券(ABS)”,但已经上市的产品并不多,融资租赁产品就更少。

  张信阳分析说,租赁资产证券化面临着诸多难题。首先是审批相对繁琐,周期较长。《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中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应当聘请两家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较高的门槛导致至今没有融资租赁类产品面世。金融租赁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需要经过证监会审批,报银监会同意。工银租赁、民生租赁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在2012年虽获证监会批准,但最终因未获有关部门同意而搁浅。目前,虽然证监会对于券商专项资管计划的审批进程加快,资产范围也有意放宽,但距离备案制还有很大距离。券商在产品设计发行过程中,需要与证监会、交易所保持密切沟通,因此,推出此类产品非常谨慎。以3年期租赁项目为例,如果从产品设计到审批通过超过6个月,因为应收账款定期都会有回款,实际融得资金已经缩水了1/6,在此期间租赁公司还要以自有资金运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比较低。繁琐的审批手续和较长的审批时间,是很多租赁公司不愿采用此种融资方式的重要原因。

  其次,资金规模、成本等因素制约了发行速度。对于券商来说,初期的资产证券化主要服务于百亿元以上资产规模、排名行业前列的租赁公司,资产包所选择的资产一般也为非常优秀的租赁资产。这类资产一般要求成本较低,对于投资人不具有吸引力。对租赁公司而言,即便发债的利率较低,加上发行费用,与银行贷款比较并不具有优势。因此,发行证券化产品的几家租赁公司,也只是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补充,在目前情况下还不能作为融资的主渠道。

  再次,不能实现出表功能。资产证券化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创新融资方式,是因为它实现了资产信用融资。在欧洲、美国等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租赁资产被证券化后“真实出售”,减少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出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可以用来拓展新的租赁业务。而国内由于评级市场、投资人资质等方面配套还不完善,资产信用没有充分发挥,资产证券化还是依赖于融资主体信用,实现出表难度很大。在仅有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中,“远东二期”没有实现出表,而“远东一期”虽然实现了出表,但是由其母公司中化集团公司担保。完全依赖原始权益人信用的案例并不常见。

  创新探索多种多样

  我国资产证券化还处于试点阶段,发展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市场环境远未成熟,面对资产证券化这项复杂工程,各类机构均探求在创新中发展。

  广发证券为广发恒进1号设计了集合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的双SPV交易结构,提出了MABS的概念,即Market-based ABS——市场化的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把流动性差的资产变成流动性好的资产,集合计划在深交所挂牌后实现了份额的流动化,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产品的吸引力。而只要符合资产证券化的现金流特点,任何SPV结构都能实现资产证券化,这样也加快了租赁产品证券化的审批速度。

  而远东私募证券化产品则直接与花旗银行香港资产证券化团队合作,设计了优先级产品由花旗银行出资私募认购,劣后级由远东租赁持有的方案,由511个租赁项目组成的资产包未来现金流支持证券化产品,既保证了投资者收益,又实现了较低成本融资。

  借道金融资产交易所成为资产证券化的新途径。天津、北京、重庆的金融资产交易所目前正纷纷推出融资租赁收益权及其他收益权交易服务,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融资租赁资产交易细则(试行)》,并上线了融资租赁资产交易业务系统。已有租赁公司的租赁产品在交易系统成功实现了交易。

  对于中小租赁公司来说,与信托公司合作也是不错的选择。如2012年11月底由长安国际信托发行的宝信融资租赁投资(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二期),其信托资金就以投资融资租赁项目的方式进行运作;更早前就成立的中信信岳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也是专门针对融资租赁公司而设计推出的。产品在经过设计后,不但实现了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目的,开拓了融资渠道。

  据悉,海通证券(600837,股吧)为恒信租赁量身打造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海通恒信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在进行发行前推广,预期年化收益率6.3%,规模1.5亿元。这可能是海通证券对刚刚收购的恒信租赁的最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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