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于 2013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
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在北京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召开会议。会
议应出席董事 16 名,亲自出席 16 名。洪永淼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部分监
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姜建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关于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16 票,同意 1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综合考虑本行综合化发展战略、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工银租赁)的发
展现状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最新资本充足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工银租赁业务持续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董事会决定向工银租赁
增资人民币 30 亿元,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修改并发出监管机构报批申请等相关文件。
工银租赁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为我行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80 亿元
(本次增资前)。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工银租赁的总资产约为人民币 1,191 亿
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 110 亿元;2012 年度工银租赁的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23 亿
元,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12 亿元(经审计)。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工银租赁的总
资产约为人民币 1,418 亿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 125 亿元;2013 年前三季度工银租
赁的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 33 亿元,净利润约为人民币 15 亿元(未经审计)。
本行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本行将继续持有工银租赁 100%
股权。本次增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待银监会批准。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
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