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9月11日,商务部发布了《关于确认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同意北京农投租赁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作为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至此,全国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已达到124家。其中中国铁路工程机械租赁中心(现更名为中国铁工建设有限公司)近几年未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根据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有关文件规定,决定自2013年1月31日起取消其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资格。
现将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地区分布公布如下:
北京:23家,浙江:13家,上海:12家,天津:9家,山东:9家,江苏:8家,安徽:7家,辽宁:7家,福建:6家,
四川:3家,河北:3家,河南:3家,新疆:3家,江西:3家,重庆:2家,湖北:2家,广东:2家,吉林:2家,
山西:2家,海南:1家,陕西:1家,青海:1家,贵州: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