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确定为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多元化,延伸产业服务链,拓展汽车金融服务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芜湖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完成了“芜湖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 日和2013 年 6 月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3年9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确认北京农投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商流通函[2013]755号)(详见国家商务部网站)。根据通知内容,芜湖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第十一批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确定为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企业,将享受试点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公司将督促芜湖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试点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完善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实质性融资业务。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