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的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
公司不存在本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资金往来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对外担保
(1)本报告期发生的担保事项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为其全资特殊项目公司
天津渤海一号租赁有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26,846.45万元,此担保系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了其项目公司租赁业务开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
益,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2)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担保事项
公司为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3亿元担保本报告期已履行完
毕,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
108,127.25万元担保仍在履行中。上述担保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没有损
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3)报告期未担保余额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4,973.70万元,占公司净资
产的18.17%。
(此页无正文,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雷祖华 黎晓宽 高世星
201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