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3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贷款1.2亿元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为了满足施工生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国际”)签订贷款协议。平安国际以自有资金委托平安银行(000001)上海分行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2亿元人民币,共分两期发放,每期6000万元。贷款期限60个月,年利率7.00%(三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40%增加0.60%),贷款期内利率随三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并增加0.60%。
每发放6000万元贷款,公司需一次性支付平安国际465万元服务费,1.2亿元贷款共需支付服务费930万元。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