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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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与广东中金大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公司与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大通”)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出具融资性保函。中金大通以此保函向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国银行海外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境外银行”)申请为期2年的融资,用于购买我司固定资产并与我司签订租赁本金不超过1亿元的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

  因此,公司需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融资性保函,为上述中金大通向境外银行进行为期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受益人为境外银行。

  二、融资性保函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东921D房

  3、成立时间:2013年3月15日

  4、法定代表人:阮班来

  5、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7、与公司关系:中金大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中金大通的股东由广东商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4%)和中金大通控股有限公司(BVI)(持股26%)共同持有。而广东商嘉投资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阮班来(持股80%)和自然人姚艳红(持股20%)共同持有,中金大通控股有限公司(BVI)由自然人Mu Li 100%持有。

  8、经营状况:由于中金大通刚成立不久,未大规模开展业务。截至2013年5月31日,中金大通总资产396,392,780.70元,净资产396,374,780.70元,负责合计18,000.00元。

  三、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公司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资产价值:与融资金额相匹配

  四、融资性保函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受益人为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中金大通向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进行为期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风险及预防措施

  中金大通如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风险。

  为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中金大通签订三方协议,由中金大通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监管账户,公司按照还款约定将款项汇入该监管账户,由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对该监管账户进行全程封闭式管理,以保证中金大通履行还款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受益人为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中金大通向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进行为期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并提供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目的在于使用境外较低成本的资金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因此,我们同意由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受益人为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中金大通向中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或中行银行海外合作银行进行为期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00%;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6,394.34万元(含本次会议所有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7.28%,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7月9日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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