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关于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请示》(成农商银〔2012〕596号)收悉。
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批准你行与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筹建金融租赁公司。
你行须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应落实拟设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在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此复。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