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飞利信5月24日晚公告称,其23日下午与丽江市政府签订“平安丽江”综合视频管理系统项目租赁合同,租赁期限8年,合同总价款为1.82亿元,相当于公司2012年营收的44.10%。
据公告,该项目包括社会治安综合视频管理、城市智能交通管理两个子系统。
支付方式方面,丽江市政府每半年度向飞利信支付租赁费用,共分十六期支付完成。第一期至第十期,每期支付合同总价的8.15%;第十一期至第十六期,每期支付合同总价的3.08%。
飞利信表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如该项目顺利实施,自2013年度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期顺延,将对2013年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飞利信5月23日晚披露一则风险提示公告称,其股价自2012年底以来股票交易价格涨幅较大。以23日股票收盘价计算,其股价的静态市盈率为57.33。
上述风险提示中,飞利信称,“大数据”概念的提出是基于市场对海量数据处理、存储等技术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其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大数据”是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大数据”概念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并无实质性的影响。
飞利信24日停牌,停牌前一交易日报收34.97元,上涨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