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搜索:

大新华物流与华融租赁初步达成和解

 “目前我方已履行支付义务,并积极与华融租赁协商,基本达成和解。”大新华物流有关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

 

  1月18日,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发布消息显示,“海商庭接办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融租赁)诉至宁波海事法院的四个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总标的额高达6亿余元。目前,原告华融公司已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包括海航集团所有的波音飞机、海航大厦在内的巨额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据了解,该批案件被告包括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海航)及其旗下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上述大新华物流人士向记者表示,纠纷来自于,前期支付计划未完全满足与华融租赁约定的要求。但涉及金额或具体未满足方式,上述人士未做透露。

 

  宁波海事法庭主审案件法官向记者表示,双方举证、答辩期未到,亦正在和解之中。如果和解不成,将在3月初开庭审理。另一知情人士则表示,双方基本达成和解,在等待最终民事调解书。

 

  一位航运租赁人士分析,华融租赁此举是故意给海航施压,将此消息公开,海航心虚肯定得还钱。“华融租赁此次申请扣押的资产很多已经在别的地方办过抵押,实际上是没有权力要求法院进行查封的,但还是做这样的要求,实际效果还是施压。”

 

  上述租赁人士亦认为,海航能快速和解,也考虑到事态发展会影响银行授信问题。2013年1月8日,海航集团与中国银行在海口新国宾馆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海航在中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升至500亿元。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3号院17号楼

Copyright@2010版权所有:融资租赁名家讲堂-李鑫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202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