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日前,海商庭接办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宁波海事法院的四个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总标的额高达6亿余元。该批案件被告包括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目前,原告华融公司已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包括海航集团所有的波音飞机、海航大厦在内的巨额财产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