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2012年8月30日,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这是西部首家汽车金融公司,具有在汽车产业链销售和消费环节提供“全国性、全品牌、全车型、全牌照”服务的特点。
市长黄奇帆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正其出席揭牌仪式。
黄奇帆说,今天成立的重庆汽车金融公司是全国第16家汽车金融公司,也是西部首家汽车金融公司,使重庆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了一个重要品种。目前,我国每千人汽车拥有量只有70辆,仅相当于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汽车市场潜力巨大。现在国内消费者选择贷款购车的比例只有20%,而国外发达国家汽车消费按揭已超过80%,随着国内汽车消费按揭比例的不断上升,汽车金融行业巨大的市场潜力将日渐显现。
黄奇帆说,新成立的重庆汽车金融公司相比全国已有的汽车金融公司,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一是全牌照,一次性取得银监会许可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的所有12项业务,是全国汽车金融公司中经营业务最齐全的之一;二是全国性,公司总部设在重庆,但是面向中西部,辐射全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三是全品牌,即服务国际、国内所有汽车品牌,打破了以往汽车金融公司背靠汽车厂家,只为某个单一品牌服务的传统模式;四是全车型,可经营微、小、中、大、特各型汽车,覆盖乘用车、微车、商用车、特种车四大产业集群。
黄奇帆说,汽车产业是重庆的支柱产业,汽车金融作为配套的生产消费服务,对重庆汽车产业是重大利好:首先,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通过销售融资的杠杆,提高汽车制造企业的产销率,加速资金周转。其次,有助于促进国内外汽车巨头加速集聚重庆,汽车金融公司以服务国内外、市内外所有汽车厂商为发展目标,必将推动汽车产业集群做优做强。第三,世界汽车产业价值链重心正逐渐从生产环节向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后移,汽车金融公司将有助于重庆汽车产业逐渐占据汽车产业价值链的高端。第四,能有效刺激汽车消费,成为扩大汽车消费的金融后援。黄奇帆要求重庆汽车金融公司要聚集各方资金、各路英才,打造优秀团队,创新业务模式,完善治理结构,搞好营运管理,提升发展水平,在2020年左右跻身行业中游水平并占据相应的市场份额。 据重庆日报
平均0.7天就可拿到贷款
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成立,将为市民带来什么样的便捷?昨日,该公司董事长李波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消费者购车的4S店与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已建立合作关系,就可以提出汽车融资申请。今后还可以通过该公司网站平台提出申请,网站会实时推出可以融资的车型。
融资额度多高?
按照有关规定,融资额度不能超过汽车成交价的70%,也就是说,首付不低于30%。车款总额不限,不管是价值上千万跑车,还是价值几万元的农用车,均可申请。今后该公司也有可能提供“1元购车”项目,首付只需1元。
没有担保可否申请?
该公司特推出定制化服务,如刚找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即使是外地户口,只要能够提供收入证明,或者找有贷款资质的个人担保,甚至通过该公司委托的家访,也可以申请。还款上也很灵活,可以申请最长一年的延迟还款。
多长时间拿到贷款?
汽车金融与普通的汽车贷款相比,最大的便捷是申请贷款周期短,平均0.7天就能拿到贷款。“我们已经建立了良好的IT系统,一旦消费者提出申请,我们就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查询他们的收入等情况。”李波说,一旦消费者提出贷款并提供真实的资料,公司会在一天内给予答复。
是不是只能买重庆本地车?
不是。购买重庆本地的、国内的、国外的任何品牌汽车,均可申请,车型不论,排量不论,车价不论,甚至买二手车也可申请。
重庆晚报记者 陈寒星 贺怀湘 摄影报道
重庆汽车金融公司是我国第一家全部由地方重点国有企业出资组建的汽车金融公司,股东单位分别是庆铃集团、渝富集团和重庆农商行。
业内人士认为,采取“汽车制造企业+金融机构+投资融资集团”的强强联合模式,有利于重庆汽车金融公司充分利用股东的资源优势、资金优势和管理优势,把自身打造成为重庆国有企业的一支重要生力军,也有利于在汽车金融行业中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具有的带动力、影响力、辐射力,更好地为汽车厂家、经销商和广大汽车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持续稳健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据介绍,重庆汽车金融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允许经营的12项人民币业务包括:
(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四)从事同业拆借;
(五)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