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2012年8月15日,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金融办)联合招商局举办园区台资融资租赁公司“营改增”培训,邀请园区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讲解租赁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和纳税申报操作流程。
截至2012年6月末,园区共有14家融资租赁公司,本年投放8.3亿元,历年累计投放24.3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12年1月,上海开展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试点,对上海相邻地区的相关行业造成一定影响,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将于10月1日开展试点,园区融资租赁行业动产租赁业务将被纳入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