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2012年6月29日,咸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王新宇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新宇,男,汉族,1970年7月生,河北唐山人,200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文学学士、金融学学士。
历任香港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正大集团董事长助理,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咸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咸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咸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