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200,000,000元人民币,同时授权经营层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交易内容: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融资金额为150,000,000元人民币,其余50,000,000元人民币融资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另行办理租赁业务。公司本次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履行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所需,对公司2012年经营业务及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金额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52%,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96%。公司本期融资租赁交易的五年期利息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五年期贷款利率计)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6%,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总资产的1.19%。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中贸租(2012)Z字第22号】,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账面净值为163,600,349.07元人民币,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150,000,000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6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