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资函[2013]657号)的要求,现将第二批已按要求报送齐备材料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的名单公布附后,共152家。
附件:第二批报送齐备材料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截至2013年11月)
商务部外资司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