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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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业营改增涉及纳税人近84.3万户

  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沈国穗 记者 徐晓风)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税务人员介绍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我省新增试点行业将涉及纳税人近84.3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1.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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