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租赁,既要借鉴、学习外国的有益方式,更要善于总结自身的实际经验,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租赁路子来。”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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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先锋、王艳娜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106民初8202号
  
  深圳市新典实业有限公司、魏先锋、王艳娜:
  
  本院受理的原告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新典实业有限公司、魏先锋、王艳娜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 2017年 9月 29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温锦华、邓文偲 联系电话:020-83006828 020-83006851

咨询电话:010-697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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